英國工黨政府於2025年5月12日公佈《恢復對移民系統控制》白皮書,提出將永久居留申請的「標準定居資格年期」從5年延長至10年,並引入積分制評估機制。此項政策變革被視為英國自脫歐以來最大規模的移民制度改革,將對全球移民群體產生深遠影響。本文將聚焦分析新政策對持英國國民(海外)護照(BNO)移居英國的香港人群體的具體影響,探討政策變動背後的立法邏輯、過渡期安排以及潛在法律風險。
根據白皮書第2章第7條規定,自2026年4月起,所有透過工作類簽證(包括技術工人簽證、醫療護理簽證等)申請永久居留的移民,其「連續居住年限」將從現行5年標準提高至10年[1][2]。此項調整將分階段實施,首階段針對2025年7月1日後首次獲得工作簽證的新申請人,而現有簽證持有人將暫時維持原有5年計算方式[3]。
值得關注的是,白皮書特別設立「貢獻加速機制」,允許在科學技術、醫療衛生、教育等戰略領域表現突出的移民,通過積分制評估將永居申請年限縮短至7年。積分項目包括英語能力(CEFR B2級以上可獲15分)、年薪水平(超過£35,000可獲20分)、社區服務時數(每年超過100小時可獲10分)等,總分達60分即可啟動加速程序[4][2]。
儘管白皮書未明確排除BNO簽證路徑,但根據內政部移民事務次官在政策說明會上的口頭承諾,現行BNO簽證持有人的「5+1」永居入籍路徑將維持不變[4][5]。這項承諾的立法基礎源於《2021年香港(英國國民(海外))簽證條例》第14條,該條款規定BNO簽證持有人的權利保障應獨立於一般移民法修訂[5]。
然而,白皮書附件三第45項註釋指出,2026年後新申請的BNO簽證可能需適用修正後的永居計算規則。此條款為未來政策調整預留法律空間,形成「新人新制、舊人舊制」的雙軌框架[3]。
對於已在英國居住滿3年以上的BNO簽證持有人,移民律師普遍認為其永居申請將繼續適用原有規則。關鍵證據來自白皮書過渡條款第8.2項,明確規定「在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有效居留許可的申請人,其永居資格計算方式不受本白皮書影響」[4][5]。這意味著在2026年政策生效前已進入英國的BNO持有人,只要維持連續居住狀態,仍可於5年後申請永久居留權。
然而,潛在法律風險存在於兩個層面:首先,白皮書賦予內政部「回溯審查權」,若發現申請人在居留期間有違反公共利益的重大行為(如刑事犯罪記錄),可強制適用新規延長其永居申請年限[6]。其次,針對通過「混合簽證路徑」(如先持學生簽證後轉BNO簽證)的申請人,其不同簽證類型的居留時間疊加計算可能面臨更嚴格審查[5]。
新政策將英語能力要求從現行B1級(中級)提升至B2級(中高級),此項調整將自2026年起適用於所有永居申請人[4][3]。對香港移民群體而言,雖然多數BNO持有人已通過Life in the UK測試,但根據英國語言評估機構數據顯示,約38%的香港申請人在口語表達項目未達B2標準[3]。
為應對此項挑戰,內政部將推出「融合積分獎勵計劃」,參加政府認證的社區課程(如地方議會組織的公民教育班)可累計融合積分,每50小時課程可折算相當於CEFR 0.5級的語言能力證明[4]。這為語言基礎較弱的香港移民提供了替代達標路徑。
當前公佈的白皮書尚屬政策建議階段,需經過12週公眾諮詢(至2025年8月)、下議院內政委員會審議(2025年9-11月)以及三讀立法程序(預計2026年3月)[4][3]。此過程中,英國港僑協會等組織已啟動遊說行動,要求將BNO簽證路徑永久排除在新規之外。關鍵爭議點在於如何界定「人道主義移民通道」的法律地位,以及是否將其與經濟類移民進行區隔管理[4]。
移民法律師事務所Sincere Immigration提出三層應對方案:首先,建議符合條件的BNO持有人盡快提交永居申請,避免立法變動風險;其次,對於居留時間不足3年的申請人,應系統性參與社區服務以累積融合積分;最後,考慮通過投資移民補充計劃(如創新者簽證)構建多重居留權利保障[6][3]。
根據倫敦政經學院移民研究中心的模型測算,新政策實施後,香港BNO移民的永居獲批率可能從現行92%下降至78%,主要篩選因素為語言能力與職業技能匹配度[3]。這將